索引号: | AB-qzfgzbmqrmzfbgs--zcjd-2019-1159 | 公开责任部门: |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|
公开日期: | 2019-01-09 | 关键词: | |
公开目录: |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| 文 号: | |
信息有效性: | 有效 | 公开形式: | 主动公开 |
内容概述: |
关于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知》的解读
一、起草背景
为进一步改善西宁市区空气环境质量,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国务院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及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知》(宁政办〔2018〕237号)的文件精神,由城西公安分局牵头,立足我区实际,起草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知》。
二、起草过程
起草过程中,城西公安分局对城西区各镇办进行了全面调研摸底,于1月初形成初稿。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,提出了修改意见,形成了征求意见稿;期间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。经城西区人民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和政府专题会议讨论,于2019年1月7日由区政府副区长蔡建青同志签发。
三、起草依据
主要依据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国务院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。
四、主要内容
《通知》从实际情况出发,对违反烟花爆竹管理法规的行为,设定了行政处罚种类和措施,在处罚标准上,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国务院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,结合我区实际进行。总之,只要认定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、程序符合规定,《通知》设定的处罚措施足以满足正常的执法活动需要。
五、有效期
通知自2019年1月7日起实行,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7日止。
附件:《城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知》全文